四月新规速递 | 纳税申报期限、各地就业补贴、创业贷款扶持……
2020年04月14日


全国性政策 4月申报期延期

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,便利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(以下简称纳税人)办理纳税申报事宜,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对按月申报、按季申报的纳税人,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4日;湖北省可以视情况再适当延长,具体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由湖北省税务局依法明确。

二、纳税人受疫情影响,在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,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。


上海 调整“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”缴费标准

4月1日起,上海将调整“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”缴费标准,个人累计最高可获保障金10万元。若发生住院治疗等情况,该计划参保人员无需申请给付,退休住院保障金将直接划入参保职工养老金账户。同时,在新冠肺炎防疫期间,延长续保手续办理时间和保障金申请时间。

据了解,“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”是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承办的一项补充医疗保障项目,以单位参保为主,社区参保为辅,通过互助互济机制,帮助参保退休人员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,被广大职工亲切地称为“职工的第二医保”。


上海浦东 对录用重点群体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500元/人

近日,浦东人社发布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配套措施,对录用重点群体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1500元/人。此次措施中所指重点群体包括浦东新区户籍的2020届应届毕业生、2020年度退役军人等,每家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。


南京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1年内高校生可获2000元/人补贴

10日,为促进企业吸纳就业,南京对企业在3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,享受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依次减免优惠。中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,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,可按每人2000元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。


深圳 出台稳就业促就业新政

9日,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》其中包括,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、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退役军人就业,符合条件的分别可享受5000元、5000元以及10000元吸纳就业补贴。


香港 受禁聚令直接影响的企业 雇员或将获得50%工资补贴

8日,香港特区可能会动用高达200亿港元,为受禁聚令直接影响的企业补贴其雇员的工资。每名雇员获补贴工资50%,上限约7500港元补贴,为期不超过6个月,数十万人有望受惠。


河北 支持电商创业、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条件

3月19日,河北省人社厅印发《河北省2020年创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》,明确加强政策扶持、广泛宣传引导、实施培训引领、开展创业指导服务、提升创业孵化服务功能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、组织创业服务成果展示交流活动、举办创业大赛等8项创业服务措施。

其中,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方面,《实施方案》要求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,将电商等新业态纳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范围、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,助力创业者成功创业。根据《实施方案》,从2020年到2022年,全省每年创业服务100万人,3年累计创业服务300万人。


云南 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奖励1000元

近日,云南省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对当地用人单位(不包括就业扶贫车间)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,按照每吸纳1名贫困劳动力1000元的标准,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就业补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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